
自住換屋怎麼省稅?房地合一 400 萬免稅、重購退稅條件,和最常踩的戶籍地雷
王欣語(林口波媽)・ 更新
先講結論:自住的房子要賣,有兩個大優惠:房地合一稅賺的部分 400 萬以內免稅,換屋還能申請重購退稅。兩個看的都是「誰設籍、有沒有真的住、有沒有出租」,戶籍出一點錯,優惠就沒了。
一、房地合一 400 萬免稅,三個條件要同時符合
符合的話,賺的部分 400 萬以內免稅,超過的部分只課 10%。免稅也一樣要在移轉登記完成隔天起 30 天內申報。
- 本人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這間房子設籍,而且持有並居住「連續」滿 6 年。
- 賣之前的 6 年內,沒有出租、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。
- 本人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,前 6 年內沒有用過這個自住優惠。
二、換屋可以申請重購退稅
賣掉自住的房子、再買一間自住的(先賣後買、先買後賣都可以,但賣掉的要是原本自住的舊房子,「買新賣新」不行;先後看的是登記日,不是簽約日),兩邊的移轉登記在 2 年內,就可以申請退還或扣抵房地合一稅。新房子越貴退越多:照新房價格占舊房賣價的比例退,新的比舊的貴就全退。
條件是本人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賣掉和買進的房子都設籍、而且真的住,沒有出租或營業。
土地增值稅也有自己的重購退稅:2 年內買賣自用住宅用地,新買的土地地價超過舊地賣價扣掉已繳的土地增值稅,就可以申請退還不夠的部分,最多退到當初繳的稅。這個是向地方稅務局申請,跟房地合一是分開的兩件事。
退了稅以後,5 年內要注意
- 重購的房子 5 年內再賣掉、改成出租或營業,退的稅會被追回來。
- 土地增值稅的部分,5 年內全戶遷出、只剩空戶,也會被追繳。至少要留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一個人的戶籍。
- 預售屋還沒交屋、還不能住的時候,不能拿來辦重購退稅,要等真的設籍住進去。
三、最常踩的戶籍地雷
- 成年子女或父母設籍不算:400 萬免稅看的是本人、配偶、未成年子女。孩子成年後自己住這裡、你和配偶戶籍不在,就不符合。
- 戶籍遷出就中斷:為了學區、工作或長期在國外把戶籍遷走,6 年要重新算。只有設籍、沒有真的住也不行。
- 借戶籍給親友:兄弟姊妹、朋友設在你家,不代表 400 萬一定沒了,但他們的戶籍不能幫你成立自住條件;稅務單位也可能問你是不是出租。真的是借住,要留無償借用的書面證明。
- 謄本主要用途寫「一般事務所」:波媽親自打電話問過北區國稅局,回覆是只要可以辦理自住(自用住宅)、有實際自住的事實,戶籍也設在裡面,一樣可以辦重購退稅,不要自己先放棄。每間情況不同,送件前還是先跟轄區國稅局確認。
這篇的資料
整理自財政部、各區國稅局、地方稅務局公開說明與新聞稿(2026 年 11 月查證)。稅法和函釋會更新,個案也會因為取得時間、設籍、使用情形不同而有差別。這篇是一般說明,實際以最新法規與稅捐機關認定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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波媽聊聊
常見問題
問:房地合一 400 萬免稅的條件是什麼?
答:本人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設籍,持有並居住連續滿 6 年;出售前 6 年內沒有出租、營業;前 6 年沒用過這個優惠。賺的部分 400 萬內免稅,超過的課 10%。
問:成年的孩子設籍,可以用 400 萬免稅嗎?
答:不行。看的是本人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的戶籍,成年子女或父母設籍不符合。
問:重購退稅要在幾年內買?
答:賣掉和買進的移轉登記要在 2 年內,先賣後買或先買後賣都可以;重購的房子 5 年內再賣或改作出租營業,會被追回退稅。
問:親友把戶籍設在我家,會影響嗎?
答:不代表一定失去優惠,但親友的戶籍不能幫你成立自住條件,稅務單位也可能查是否出租。建議留無償借用的書面證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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